從國小一年級入學到現在,我從來不是好學生,

所謂不是好學生,就是回家作業常常拖到隔天到學校才寫;

寒、暑假功課永遠等到開學前三天才動筆;

數學習題、國語習作…因為來不及交,只好抄同學的答案…

 

這種不見棺材不掉淚的壞習慣,

延續到現在出社會了,演變成每天賴床賴到不得不起床,

或是在榕子每天的愛心morning call之後,動作拖拖拉拉到不得不出門,

所以我練就了一身飆腳踏車的工夫。

 

搬到和平西路以後,距離上班的地點只有1200公尺5個紅綠燈,

我奉「紅燈右轉,綠燈直走,方向不順就逆向騎人行道」為圭臬,

通常能在安全時間內刷到上班卡。

 

禮拜五騎腳踏車走萬盛街-

一條和巷子一樣窄,而且非交通尖鋒時間很荒涼的小路。

在萬盛公園旁我看方圓N公尺內都沒來車,就不管紅綠燈逕自往前騎,

不料冒出一位警察杯杯「小姐,騎單車還闖紅燈!」柔性勸告兩句,就放我一馬。

 

照說被規勸了,就應該要學乖的,結果我還是照樣橫衝直撞。

週末借榕子的機車,從襄陽路右轉館前路,

又被警察先生吹口哨招手叫去「小姐,妳紅燈怎麼右轉ㄋㄟ.」

「還有行人在走,撞到行人怎麼辦?」「知道紅燈右轉罰多少錢嗎?」

「行照駕照拿出來。」他邊講邊拿出罰單。

 

「車子是借的,忘了帶行照。」「我趕時間要去車站接表弟,不小心的,

沒注意到紅燈」(其實是已經右轉成習慣><!!!)

我開始求情「這次不要罰好不好。」

 

他指著旁邊四、五位埋頭寫罰單的警察,以及一群可憐兮兮的機車騎士

「不能不罰啦,你看他們都在開單。」嚇人喔~一大群警察,是在拼業績嗎?

 

他邊開單邊問「妳高雄人喔」「現在在念書還是工作呀」「在哪裡工作呀」

「是單獨招考還是分發的」「有打算調回去高雄嗎」「你們容不容易調動」

「父母都還在嗎…我是說,父母都住高雄嗎?」

「說不定妳在台北認識結婚的對象,就在台北定居了。」

 

聊了一會兒,警察先生終於寫完罰單「好了,拿去郵局繳,注意不要過期啊。」

此時手機響起,表弟打來說他到車站東三門了,剛好解救我,

因為警察先生那麼和藹可親,好像應該和他道個「再見」?

嗚嗚,可是我不想和他再見,哀哉阿堵物><!!!

警察先生問:「妳表弟到了喔?」我點點頭,掛斷電話,收下罰單,揚長而去。

 

後來,在奇摩知識查了一下,原來「紅燈右轉」的基本行情是1800元,

我拿到的罰單是行人違規300元,那位警察先生很是手下留情,

當時好像還是應該和他道一聲謝謝&再見的喔?

而且我是罪有應得啦,這張罰單來得合情合理。

 

子曰:導之以政,齊之以刑,民免而無恥;導之以德,齊之以禮,有恥且格。

唉,齊之以刑還是可以讓人民內化遵守交通規則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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